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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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MB1915165K/2021-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南政务政发〔2020〕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

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的通知

南政务政发〔2020〕9号


各业务科室:

为提高审批行为的规范性,杜绝腐败现象,实现廉洁审批、规范审批,特制订《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请各科室严格执行。

附件: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

第一条  严禁在《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权责目录》以外私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条  严禁在行政许可事项前增设前置环节。

第三条  严禁于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外增加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

第四条  严禁于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外增加申请材料。

第五条  严禁因对政策把握不准确,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导致预审时间过长。

第六条  严禁滥用审批职权、提高门槛、不受理符合承诺审批条件的申请。

第七条  严禁对企业的咨询简单片面解答,态度散漫生硬,不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

第八条  严禁借工作之便对企业吃、拿、卡、要。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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