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
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的通知
南政务政发〔2020〕9号
各业务科室:
为提高审批行为的规范性,杜绝腐败现象,实现廉洁审批、规范审批,特制订《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请各科室严格执行。
附件: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廉政守则
第一条 严禁在《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权责目录》以外私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条 严禁在行政许可事项前增设前置环节。
第三条 严禁于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外增加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
第四条 严禁于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外增加申请材料。
第五条 严禁因对政策把握不准确,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导致预审时间过长。
第六条 严禁滥用审批职权、提高门槛、不受理符合承诺审批条件的申请。
第七条 严禁对企业的咨询简单片面解答,态度散漫生硬,不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
第八条 严禁借工作之便对企业吃、拿、卡、要。
2020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