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南开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南开区文件  >  区政府
名    称 :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南开区消防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27170/2024-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南开政函〔2024〕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南开区消防

规划(2021-2035年)》的批

南开政函〔20249

区消防救援支队: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报审<天津市南开区消防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津消南〔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南开区消防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消防规划》)。《消防规划》是构建本区消防安全体系,指导辖区消防设施建设发展水平,增强辖区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消防规划》范围为南开区行政区域。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规划年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三、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明确《消防规划》近远期建设时序,系统开展近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为提升辖区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四、各相关部门、街道要以《消防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合理规划消防建设用地,统筹消防预算资金,逐年建设、改造和更新消防装备和消防基础设施,将《消防规划》落到实处。

五、《消防规划》是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调整内容对规划的消防救援系统影响较大确定为重大调整的,须经南开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共同审核同意后,报请南开区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涉及《规划》内容的,《规划》随之相应调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24319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