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南开区消防
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南开政函〔2024〕9号
区消防救援支队: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报审<天津市南开区消防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津消南〔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南开区消防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消防规划》)。《消防规划》是构建本区消防安全体系,指导辖区消防设施建设发展水平,增强辖区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消防规划》范围为南开区行政区域。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规划年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三、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明确《消防规划》近远期建设时序,系统开展近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为提升辖区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四、各相关部门、街道要以《消防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合理规划消防建设用地,统筹消防预算资金,逐年建设、改造和更新消防装备和消防基础设施,将《消防规划》落到实处。
五、《消防规划》是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调整内容对规划的消防救援系统影响较大确定为重大调整的,须经南开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共同审核同意后,报请南开区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涉及《规划》内容的,《规划》随之相应调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