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统计局关于对被替代笔记本电脑
进行资产调拨的批复
南统发〔2021〕1号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网信办《关于调拨被替代笔记本电脑的通知》中要求,我单位须将《被替代笔记本电脑调配单》中标记的2台笔记本电脑调拨至南开区卫生培训中心。按照《天津市南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统计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南开区统计局于二〇二一年元月十四日同意将上述2台电脑设备(资产原值共计21000元整)按照区委网信办的统一要求做国有资产调拨处理。
南开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