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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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27170/2022-0002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南开政办发〔2022〕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民政\社会救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

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开政办发〔20228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民政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

下放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意见

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巩固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成果,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监管责任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天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意见》(津民发〔202114号)和《南开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南开政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负责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权责一致,做到依法依规行政。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管理,积极推进政府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两促进,严防因程序、材料不完整而出现人情保、政策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实施。

二、后续监管主要内容

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办事处改革的后续监管主要分为线上核查监管、线下随机实地抽查监管和定期社会救助对象数据比对。通过坚持传统手段监管和信息化手段监管相结合,不断提高后续监管的科学高效水平。通过查阅审核确认档案和随机入户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管。

1.线上监管内容。区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要通过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对街道办事处每月新审核确认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50%以上的核查,重点核查街道办事处是否及时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环节中的身份证、户口本、困难情况说明、入户调查记录、核对授权书、公示记录包括公示后拍照的照片、有争议对象的民主评议记录、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是否签批意见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及时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于社会救助对象增减员、调整补助档次、社会救助对象转特困人员等涉及调整社会救助资金的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程序不完整、材料不完善而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行为等。

2.线下监管内容。区民政部门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每年对辖区内的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开展随机实地入户抽查,重点核查街道办事处是否对新申请对象做到100%入户调查;是否严格按照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规范流程开展工作;对公示有异议的对象是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是否随意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是否超范围要求申请对象提供证明材料是否将社会救助名单、保障金额等信息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的,是否及时备案;是否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对象进行重点核查;是否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不经过规定程序直接把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严禁通过弄虚作假把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严禁为了完成任务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是否针对不同对象分类进行每半年或每年一次的动态管理,及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社会救助范围;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等。

3.定期数据比对内容。区民政局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财产与收入、成员变动、就业状况等重点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指导街道对社会救助家庭预警和比对数据进行入户调查核查,定期将不符合救助政策的人员进行调整或注销。

三、后续监管主要措施

1.建立通报提示机制。区民政局利用系统核查、实地走访和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社会救助审核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立行立改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整改;对于需长期整改的,区民政局向街道办事处下发整改提示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街道未按时整改的,区民政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必要时联合纪委监委或审计局下达专项督办函。

2.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区民政局持续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民政对街道办事处绩效考评范围,并加大所占权重,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绩效加减分的依据,通过绩效考评推动街道办事处规范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

3.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各单位要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区、街两级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收到实名举报信件或电话后,做到凡信必查,有访必核。

    4.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真正落实谁受理、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对于在日常检查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社会救助的相关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管辖规定及时移交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遇紧急情况,应当在发现问题线索后立即移送。

5.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区民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要切实发挥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行职责,做到监管全覆盖,保障无死角。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规范审核审批流程,认真落实低保审核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加强培训指导。区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指导,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重点就低保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具体环节和程序开展定期培训,提高街道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确保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高效、规范。

3.加强监督检查。区民政局要定期组织对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进行检查抽查,汇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指导街道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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