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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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南开区文件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
关于印发《南开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283XU/2023-000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南发改字〔2023〕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按照全市部署安排,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起草了《南开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    区妇儿工委办    住房建设

202394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安排部署,让儿童成长得更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紧紧围绕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将南开区建设为广大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的沃土,让广大儿童成长为担当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任的时代新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优先,实现普惠共享。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坚持因地制宜,实现区域特色。坚持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目标,用好天开高教科创核心区建设这个有力契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敢于先行先试,探索建设具有南开特色儿童友好城区和儿童友好社区

坚持儿童参与,实现利益最大化。坚持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创造有利于儿童全面参与的社会环境,让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更加贴近儿童最真实的需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坚持开门引智,实现共同发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强化向先进地区交流互鉴的学习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的市场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

(三)建设目标

坚持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与南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进程同步推进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和社区试点建设,到2025年,培育打造不少于5市级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全力争创市级儿童友好城区,努力形成在全市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经验。展望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全区市级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比例大幅度提高,全力争创国家级儿童友好城区,使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策略措施

(一)规划引领,加强儿童友好顶层设计

1.强化儿童优先发展导向。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儿童发展规划,将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民政、文化、体育、青年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专项规划,各职能部门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实现儿童发展与全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评估。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以儿童优先发展导向,深化儿童元素等儿童友好设施布局。(责任部门:妇儿工委办、发改委、教育局、住建委、卫健委、民政局、文旅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儿童友好课题探索。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为提升区域持久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加分项,开展对国际和国内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专项课题研究,强化对获评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称号地区的学习借鉴,探索政策友好、服务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参与友好、产业友好等方面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施政体系,构建近悦远来发展环境的重要支撑。(责任部门:发改委、妇儿工委办、住建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政策先行,普及儿童友好理念

3.体现儿童视角。推进城区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融入儿童友好理念。全力落实《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从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在各类公共空间的提升改造过程中,尽可能考虑儿童需求,切实从儿童视角优化城市空间。(责任部门: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城管委)

4.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建立儿童参与机制,制定儿童参与计划,涉及儿童发展的重大事项要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儿童每年至少参加2次城市公共事务讨论,充分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搭建平台载体,鼓励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学习参与学校规划、社区建设、城市改造、交通保障、体育公园建设等公共事务,探索实施社区儿童领导力培养项目、社区代表选任制度和儿童社区参与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妇联、教育局、团区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培育一批儿童服务类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以普惠为导向,聚焦托育、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委托、孵化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加强儿童发展和儿童友好常态化课题研究,培育专业研究力量,为制定政策提供高质量咨询意见和专业支持。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按要求配备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团属校外阵地作用,为少年儿童提供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机会。(责任部门:发改委、妇儿工委办、妇联、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服务跟进,满足儿童发展需求

6.普惠托育。制定实施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支持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扩大普惠性托位供给,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利用社区儿童之家,加强家庭科学育儿、亲子活动指导服务,传播科学育儿理念知识持续开展育儿假等假期政策宣传,紧盯假期落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服务供给和政策制度建立,推动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责任部门:卫健委、发改委、住建委、总工会、妇联、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教育均衡。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完善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五育并举要求,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资源建设工程,按规划落实居住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全力推动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努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不断创新育人模式。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发挥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强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一人一案优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规划化管理与科学引导校外教育(责任部门:教育局、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健康保障。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降低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持续推进新生儿和儿童相关疾病筛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强化儿童营养监测,探索儿童营养特色专科建设,对2岁以下婴幼儿营养状况进行监测评估,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扎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儿童肿瘤登记信息台账。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适龄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到2025年,7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40%以上。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学校和儿童重点场所采光和照明达到要求,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合理膳食,适度运动,有效控制儿童肥胖上升趋势,到2025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增强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儿童健康科普专家库,中小学校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者,提升儿童性教育、性健康服务(责任部门:卫健委、教育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医疗支撑。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重点,以儿科和儿童保健科为支撑,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每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开展儿科医疗质量控制,做好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强新生儿科等儿科医师培训,完善相关人才发展激励机制。推动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儿科特色服务能力。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依法推动儿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儿童参保扩面力度,按规定资助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中的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实施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照低档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儿童家庭就医负担。开展以环境设施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和安全需要,医疗保健服务优质高效为重点的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文体服务。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布局和功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指导文化场馆积极关注、有效对接儿童文化需求,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举办少年儿童喜爱的展览展示、文艺演出、互动体验等活动。推出文物进校园系列活动,着力提高青少年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博物馆与学校教育、综合实践有机结合。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做好少年儿童各类艺术活动的宣传展示工作。积极发挥图书馆亲子阅读基地作用,开展节日主题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打造系列公益课堂。加快建设城市十五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全部配建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儿童体育设施。释放赛事活动对培养儿童锻炼习惯的杠杆作用,组织学校、社区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活动,开展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展专项指导,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责任部门:文旅局、教育局、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权利保障,健全儿童福利体系

11.福利保障。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深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探索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项目,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探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做好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通过定期走访排查和信息比对,及时更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台账。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有效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等方面困难,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每年度排查摸底各类困境儿童不少于1,不断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和质量。推动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对符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心理辅导、寻亲、特殊教育等服务,提高照料服务水平,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探索家庭式养育模式。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责任部门: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医保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康复服务。落实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儿童残疾预防,做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有效衔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康复救助,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助力残疾儿童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鼓励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增加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责任部门:残联、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空间友好,提升儿童活动品质

13.建设友好社区。发挥政府、社区和家庭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制定合理的建设分工和方案。结合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等项目,对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工作。推进利用社区空间,建设儿童之家、图书室、体育场所、游戏广角、托育机构等,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引导儿童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开展以儿童参与为核心的社区活动,打造儿童交流和展示平台。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保障提升全市各类儿童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在全区打造不少于5个市级儿童友好社区。(责任部门:妇儿工委办、发改委、民政局、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体育局、妇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落实友好出行。在学校周边优先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出行系统建设,为儿童提供独立、有趣、安全的出行空间,逐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社区等儿童主要活动周边道路安全交通设施、视频监控及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化改造,充分考虑儿童安全出行有关要求,合理划定道路红线及道路断面,保障儿童安全出行,提升儿童独立出行比率。(责任部门:交警支队、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共建友好基地。深入推进全域科普工作,加强科技馆等科普场馆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提供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普惠性的实践活动场所。挂牌成立南开区少年警校,通过开展警务进校园、警营开放日、少年警训营等活动,增强少年儿童自护自理自立能力。鼓励学校与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增加儿童校外活动空间,加强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儿童体育公园建设,推进区内大中型公园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增加体育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儿童活动空间环境评估工作。(责任部门:科协、文旅局、教育局、体育局、生态环境局、团区委、妇联、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城管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环境优化,确保儿童成长健康

16.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弘扬宣传活动,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育人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全区中小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每学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2,提升学校家庭教育质量。到2025年,95%的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责任部门:妇联、教育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校园安全。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统筹部署,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验室、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和一校一警等模式,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依法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校车进行规范管理和排查安全隐患。(责任部门:教育局、公安南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网络安全。加大属地网站平台、账号的巡查力度,依据相关部门意见依法依规处置属地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网信部门督促属地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清理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持续净化网络空间,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加大对区域网吧的安全巡查,保障实名登记上网及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禁止儿童或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责任部门:网信办、公安南开分局、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文化安全。推动各级文化文艺单位和社会力量创作推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能量充沛、适合儿童观赏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和学习展示类活动。组织少年儿童深入企业、农村、机关、军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选树各行各业、各类群体中涌现出新时代先锋模范,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树立榜样。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读书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阳光积极的成长理念,传播优秀丰富的文化知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推广活动。组织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向少年儿童健身活动开展指导。(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教育局、文旅局、体育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食品用品安全。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儿童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障在校学生安全营养用餐。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儿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人身安全。优化儿童安全成长社会环境,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健全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少年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充分考虑儿童物资需求特点,做好差异化储备。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防范性侵、杜绝家庭暴力事件。及时掌握行为异常、有心理疾病倾向、违法犯罪学生信息,开展教育和帮扶。快速处理涉未成年人警情,防止其受到进一步伤害,依法加大对侵害人的惩戒。(责任部门:教育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南开分局、法院、检察院、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改革委、妇儿工委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统筹协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依据全市工作模式,建立南开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政策协调、资金投入、项目支持工作,推动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不断深化儿童友好城市多维度、多层次、立体化建设和改造。(责任部门:发改委、妇儿工委办、住建委、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支持

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鼓励以购买服务、租金减免等方式发展普惠性儿童服务。将儿童友好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债予以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力而为,推动规划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发改委、妇儿工委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类有序推进

落实国家和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对儿童发展整体情况实施动态监测,依据监测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市级儿童友好城区。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社区先行先试,加大对示范社区的经费和项目支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发改委、妇儿工委办、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宣传交流

深度普及儿童友好城市理念,不断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让尊重和关爱儿童成为全市共识和集体行为。积极参与各类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活动参考国内先进地区和兄弟区建设经验,探索符合我区特点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之路。(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建立南开区儿童友好城建设

工作协调机制建议名单

      长:胡学春

    副组长:张志华、李静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发改委、妇儿工委办、住建委、城管委、卫健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医保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南开分局、法院、检察院、交警支队、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科协、各街道办事处

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

南开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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