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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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开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天津市津英中学初中学费、高中学费最高限价的批复(附政策依据)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283XU/2022-000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南发改字〔2022〕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南开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天津市津英中学

初中学费、高中学费最高限价的批复

南发改字〔2022〕4号

天津市津英中学

你校《关于制定初中、高中学费最高限价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2年招收新生起,制定天津市津英中学初中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高中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上述规定自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依据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请见http://fzgg.tj.gov.cn/zwgk_47325/zcfg_47338/zcwjx/fgwj/202012/t20201219_506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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