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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南开区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5-30 10:00: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822日至915日,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三督察组对南开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1226日向南开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孙剑楠区长主持,张月琪组长通报督察意见,杨兵书记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人员,南开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南开区委、区政府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挂帅的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南开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编制了《南开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计划》、《黑臭水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计划》,建立区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联系点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能亲赴一线带队开展污染防治现场检查、问题点位整改推动,有效地推动了全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逐级落实,中央和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督察指出,南开区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等方面依然有问题存在,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环境质量与中央及我市要求尚有差距。存在主要问题有:

一、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区委区政府虽组织学习了全国和天津市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但从提供资料上看,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系统,在深入指导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沉督察中,仅个别单位开展有关学习教育,没有看到其他相关部门、街道进一步深入传达学习的情况。在调阅资料和下沉督察的部门和街道中,除了个别单位有中心组学习计划,没有看到其他部门、街道组织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学习的安排或记录。二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下沉督察有关街道时,发现街领导干部还不能够比较系统地阐述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要内容,仅知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部分名句名言,但对其中的精髓要义理解不深刻,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差距。反映出街道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停留在口号、表面层次较多。三是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不够高,通过谈话了解及调阅资料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对“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认识不深刻、思考不深入。面对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缺乏运用新发展理念探究治本之策,只满足于具体问题的解决,导致重复件或不满意件的时有发生。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方面。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差距,下沉督察中,有的街道说不清联系领导是谁,有的街道说不清联系领导具体干了哪些工作,只泛泛谈领导带队检查。说明个别区领导在落实联系制度上还有差距,存在指导工作不够深入的现象。有的部门、街道除了开会研究中央和我市环保督察等迎检和具体工作外,很少有结合本部门、本街道实际,研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议题。二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改责任的主动性不够,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存在被动完成任务的心态。本次“回头看”督察中发现,南开区仍有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的个别案件需进一步提升整改,重复举报、不满意件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有差距,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工作形式不丰富,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缺乏深入的招法推进全民共同参与,不仅结合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宣传不够,而且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宣传活动相对较少,特别是作为“最后一公里”的社区居委会,较少认真倾听居民群众对参与环保、要求享有优质环境质量的呼声,导致群众实际参与、践行环保的意识和行动还有欠缺。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一是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方面存在短板,西湖道与简阳路交口的污水外溢、异味刺鼻问题、城乡结合部权责不清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快速路噪声扰民等问题,群众举报多次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反映出相关街道缺乏主动作为的精神,没有能够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方案,推进问题解决进展缓慢,群众信访举报一直持续。二是整改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打折扣,下沉督察中发现,居民举报的个别违建问题和集中堆放的垃圾及其产生的异味问题也迟迟未得到彻底有效解决。表明了部分职能部门和街道面对棘手问题迎难而上的勇气不足,深入治理的韧劲不够。三是聚焦治标考虑治本不够,我区个别小区底商垃圾、油污、异味、油烟、噪声污染等典型问题,在各级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较为集中,区有关部门每次反馈认定情况均为属实,但经多次整改,信访举报反复件、不满意情况仍然存在。以上情况反映出相关单位,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时只就事论事,不能综合施策,没有做到举一反三。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执行方面。一是动真碰硬的斗争意识不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由于违建影响环境的问题,在本次“回头看”下沉督察暗访中,发现此类情况仍然存在。有关部门及街道对待重点难点问题畏难情绪较大,工作中动真碰硬的斗争意识还不强。二是主动解决水体污染问题行动缓慢,南运河密云路桥段、四化河仁爱濠景段、卫津河双峰道至复康路段是南开区“三个盲肠段”,水体不循环、无自净能力,特别是汛期雨污排入造成水质突发性恶化。相关部门和街道面对地表水环境基础差、状况复杂的局面,建立履行属地职责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进一步完善与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依然存在行动缓慢的现象。三是担当精神不足,紧迫感不强,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有待提升,解决问题的紧迫感仍需加强。通过对本次“回头看”南开区7月至8月初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报告进行分析,发现个别举报案件办理时间较长、进度较慢、效率不高。另外,对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任务之一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未完成数量占比较高,工作进展缓慢。

针对问题,督察组提出四点要求

一、南开区要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内涵上下功夫,在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上下功夫,结合创文创卫协调推进,促进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二、南开区要坚持“改”的时效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必须高度重视中央和市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的整改,特别是重复案件和不满意案件的办理。坚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指导问题处置工作,坚决做到按时、按质的高水平完成,实现举一反三的良好效果。严肃认真地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止出现工作被动的不利局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督导,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推进力度,提高办结效率。

三、南开区要全方位查找环境短板并统筹推进整治。积极引导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推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上,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多解决老问题,以防微杜渐的态度对新问题露头就打。坚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相关部门和街道密切配合、主动协调,逐个研究整治环境短板问题,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南开区各部门街道要认真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任务清单。推进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重在落实。要组织各部门、街道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在落实生态文明要求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上的职责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从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出发,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用实际行动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做贡献。

截至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时,南开区2018年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7项整改内容,5项已完成纳入长期推进,其他2项已达到时序进度。2018年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将督察发现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南开区。南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刻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核查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南开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两名处级干部进行问责,给予两人提醒谈话的处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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