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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关于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南开人大      时间:2023-01-10 15:46:19

(2023年1月5日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李鹤贤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南开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开、法治南开,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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