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众创空间认定 |
行使依据 | 《关于开展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南科委发[ 2016 ] 4号) |
办理主体 | 南开区科委(法定机关) |
受理条件 | 1、独立的运营机构。运营机构应是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为入驻企业提供基本的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一支能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队伍;
2、固定的办公场所。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3、配套的公共设施。应为入驻团队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及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
4、聚集的活跃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且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5、众创空间应具有以下管理制度:
(1)孵化运行机制。建立一整套以培育孵化创业团队为根本目的的运行管理制度,为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团队融合、产品发布、项目推介、市场开拓、专利审查、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培训辅导、沟通交流等一系列创业服务。
(2)创业辅导制度。借助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应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
(3)团队入驻制度。规范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入驻团队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其相关产业的创业团队或小微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团队退出机制。要建立入驻团队基本信息档案,及时掌握入驻团队经营现状。对于发展成熟的入驻团队,应当为其在对应孵化器、加速器、楼宇、产业园内优先提供合适办公场所继续加速孵化产业化,并引导其按期迁出。对于经营不善、发展前景受限等不再符合众创空间入驻条件的团队应及时劝退。 |
办理材料 | 1、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doc 2、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doc |
办理地点 | 科研西路8号507 |
联系电话 | 022-87456559;022-27585397 |
办理流程 | 1、科委通过网站与公众号发布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通知;
2、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从南开科技网上下载认定所需申报材料,按照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准备认定材料,填写南开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申报书;
3、企业将填写完成的申报材料装订报送南开区科委;
4、区科委审核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和评审答辩;
5、网上公示;
6、认定挂牌。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